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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梯檢驗與檢測是一回事嗎?在市場監管總局發布56號文之后,不少人咨詢小編關于檢測公司成立事項,當我們在高談闊論“電梯檢驗檢測完全市場化”前,你對檢驗、檢測兩者的概念搞清楚沒有?區別在哪? 首先,從事檢驗與檢測的活動主體不同。 從事檢驗工作的是特種設備監管部門下設的事業性檢驗機構。而從事檢測活動的可以是使用單位的本身或有相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公司。 《特種設備安全法》明確了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都具有行政強制性,這是對非市場行為的檢驗機構的法律約束,而檢測作為一種市場行為,是供需雙方自愿協商的結果。 其次,收費依據不同。 《特種設備安全法》第九十九條規定 特種設備行政許可、檢驗的收費,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這里明確了行政許可、檢驗的收費分別是行政、事業性收費。 而56號文中提到的檢測行為收費標準時“電梯檢測的費用,由委托方和承擔檢測的單位自愿協商”,屬于市場行為。 第三、檢驗與檢測的側重點不同。 檢驗側重于技術監督,強調“符合性”,不僅提供結果,還要與規定要求進行比較,從而做出合格與否的判定。 而檢測則是一種技術評價,是對給定對象在按照規定程序進行的技術活動。沒有明確要求必須判定合格與否,只需提供評價結果。 理清了兩者的概念,同時兩者都是為了電梯安全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撐,希望在改革進程中,不斷提高老百姓乘梯的安全感和幸福感才是最終的歸宿點。關注電梯安全,就來智慧電梯圈,這里有最全的電梯資訊等你喔! |